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网上公示
发表时间:2023-7-2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3年7月19日,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现将《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差异化4万吨聚氨酯产品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差异化4万吨聚氨酯产品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577-86009061
(已压缩)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差异化4万吨聚氨酯产品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