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飞云江北岸标准海堤工程(南门-东山上埠浦口段)网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01月10日,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现将《瑞安市飞云江北岸标准海堤工程(南门-东山上埠浦口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江北岸标准海堤工程(南门-东山上埠浦口段)
建设单位;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01月11日-2022年02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强东 联系电话:0577-86009061